【创元通知】转发各交易所国庆调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7日来源:未知次数:2031次
郑商函〔2022〕54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2年国庆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2年9月29日结算时起,白糖、棉花、棉纱、PTA、短纤、花生、菜油、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9%,其中菜粕期货221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15%;甲醇、尿素、玻璃、纯碱、苹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10%。
二、2022年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9月26日
大商所发〔2022〕498号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9月27日
上期发〔2022〕29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2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1〕193号),现对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2年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9日(星期日)休市。
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4%;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能发〔2022〕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2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1〕62号),现对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2年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9日(星期日)休市。
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三、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